责任险资讯
8月5日,国美电器公告称,国美电器已于今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诉状,起诉大股东黄光裕,称黄光裕在2008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并向其寻求赔偿。
同时,国美公告称日前从黄光裕全资控制公司处收到一封要求举行特别股东大会的信函,提出多项不具备正当理据的要求,包括要求撤销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先生及孙一丁先生于公司董事会的职位,并提名邹晓春,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等。
国美董事案引起了人们对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D&O)的关注。
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发展,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出台了各类政策法规,如中国大陆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明确规定了公司高管应履行公司的授信责任以及信托责任。题述黄光裕的案子再次说明了,当今社会高管不再是一份肥差事。作为公司高管极力为公司发挥聪明才智的同时也应当更多的关注在履行高管职责过程中自身所面临的风险,要求公司购买一份足以转嫁风险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D&O)。
董监事责任保险,可以保障及补偿公司的董(监)事及高级职员在执行职务时,因不当行为遭受股东、雇员、政府机构、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提出的诉讼或调查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董监事责任保险(D&O保险)可以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因管理公司所引至的个人损失,发挥重要的作用。
董事高管仅仅做到忠诚谨慎地经营是不够的,他们必须敢于承担一定的风险,为企业积极寻找发展机会。
董监事保险使董事高管具有足够的抗辩能力,及将个人财务风险转嫁于保险人,消除将董事高管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充分发挥董事高管的经营潜能。
独立董事责任重大,而对公司事务的有限参与使其风险增大。D&O保险可有效分散独立董事任职的风险,保持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吸引力。
当公司代董事高管承担对股东或第三者的赔偿责任时,董监事保险将公司补偿董事高管的责任转嫁于保险人,避免公司因承担高昂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费用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
当法律或者章程不允许公司代高管承担对股东或第三者的赔偿责任时,董事高管因个人财力有限,股东或第三者无法获得充分的赔偿。D&O保险的赔偿限额大,可以充分保障他们的利益。
- 2024/09/26如何满足欧盟MDR法规中的保险要求
- 2024/05/1311亿美元!飞利浦致癌呼吸机召回事件达
- 2024/04/22据了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保险保单试
- 2024/01/16普通员工是否需要职业责任保险这个险种
- 2024/01/012024年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