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险资讯
公众责任险怎么赔?
赔付案例:
路灯不亮导致老太摔成骨折 保险公司最后赔了2.67万元
什么样的情况能用公众责任险赔付?有一个重要的赔付前提,即业主或访客在小区内产生的人身财物损失,是因为小区物业管理不当、治理不到位而造成的。
2008年,杭州某物业公司给旗下所有小区都投了公众责任险,一年保费共计两万余元。
那年夏天,该物业管理的一个小区中,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在小区楼梯上摔了一跤,摔成股骨颈骨折,老太太提出,要物业赔付全部损失7.5万元。
事后,保险公司进行了现场查勘,发现国家规定每级楼梯高度应为17cm-18cm,而这个小区每级楼梯高度超出国家规定范围7cm以上。此外,由于事件发生在晚上,附近的路灯坏了,物业却没有及时修缮,再加上物业未摆放提示性标语,才导致老太太摔成骨折。这种情况,适用于公众责任险赔付范围。
由于老太太的医疗费大部分都由医保报销,最后经过双方协商,保险公司赔付了2.67万元。
拒赔案例:
江滨花园地下车库被淹 因洪水属免赔范围未获赔付
有赔付的案例,也有拒赔的案例。这个案例很出名,就是滨江区江滨花园11个地下车库遭水淹事件。
今年9月11日早晨的一场大暴雨,导致江滨花园的11个地下车库全部被水淹没,上百辆车子进水导致受损。
事后,有少数车主没有足额投保,只买了交强险或只附加了商业第三者险,因此无法得到赔偿。还有一些已经得到保险公司车险赔付的车主,则认为自己的车因水淹贬值,存在一定差价。这些车主,认为物管购买了公众责任险,希望多少为他们减轻损失。
不过,保险公司的答复却让他们感到失望。现场查勘后,保险公司认为,造成水淹后果的主因是突如其来的大水,而不是因为物业的过失,而且根据公众责任险条款中“除外责任”的定义,“对因火灾、地震、爆炸、洪水、烟熏引起的损失和伤害,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江滨花园南都物业的郑总表示,虽然保险公司拒赔,但物业公司仍准备和业主一起,与保险公司协商,希望能得到进一步的赔偿,“也许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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