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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5家公立医院试点医疗责任保险
来源:未知作者:admin日期:2020-03-08 浏览:
经过十年的探索,目前,深圳已经形成了具操作性的医疗责任保险主要制度框架,并拟于6月份在15家市、区公立医院试点,年内推广至全市所有医院。
深圳医疗责任保险(医责险)的探索始于2004年,经过十年的探索,借鉴国内外的做法,我市已经制定了医责险的主要制度框架,拟建立以行业协会为投保人的模式,组织保险公司形成共保体,既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医院及其医师提供执业保障。
据介绍,市卫计委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医师协会开展医责险试点工作,承担医患纠纷处理服务等职责。医师协会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确定承保的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医责险协议。
医师协会将成立“医疗责任保险处理服务中心”,代理试点医院及其医师处理医患纠纷和医责险索赔事务,包括:①对医疗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专家评估;②代理试点医院及其医师与患方协商;③代理试点医院及其医师参加医患纠纷的人民调解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仲裁、诉讼;④代理试点医院及其医师向保险公司办理医责险索赔事务。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医责险理赔部门,与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共同处理医责险理赔事务。
保险公司依据服务中心代理试点医院处理医患纠纷后的法律文书,包括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协议书、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以及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赔偿责任,直接向患方支付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对未经服务中心处理、医院自行与患方达成的赔偿或补偿协议确定的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师协会将为会员建立医疗风险数据库,建立医疗风险标准化评估体系,对医疗风险状态进行监控与评价,指导会员改善和控制医疗风险;并为执业医师建立执业风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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